隨著人工智能技術從理論探索邁向大規模產業應用,尤其是通用人工智能(AGI)的曙光初現,如何對人工智能,特別是未來可能出現的通用應用系統進行有效治理,已成為全球科技、倫理與政策領域的核心議題。在《人工智能的發展和應用》系列講座的第五講中,賽智產業研究院院長趙剛博士聚焦“人工智能現代化治理”,為我們系統闡述了在通用應用系統時代來臨之際,構建與之匹配的治理框架的緊迫性、核心原則與實踐路徑。
趙剛院長開宗明義地指出,人工智能通用應用系統將不再是解決單一問題的工具,而是具備跨領域學習、推理和決策能力的復雜系統。其能力邊界與應用場景的極大拓展,使得傳統針對特定、窄域AI的監管與治理模式面臨失效風險。因此,推進治理體系的“現代化”,其本質是前瞻性地構建一個能夠適應技術快速迭代、平衡創新發展與風險防控的動態治理生態。
講座中,趙剛系統梳理了人工智能現代化治理的三大核心支柱:
第一,治理理念需從“事后監管”轉向“敏捷治理”與“貫穿式治理”。 對于通用應用系統,其研發周期長、潛在影響深遠,治理必須深度嵌入技術研發、測試驗證、部署應用和迭代升級的全生命周期。這意味著需要建立“監管沙盒”、實時風險評估與動態合規調整機制,使治理規則本身具備足夠的彈性和適應性,與技術發展同步演進。
第二,治理框架需實現“技術-倫理-法律”的協同。 趙剛強調,單純依靠技術標準或滯后立法都難以應對挑戰。現代化治理需要三位一體:在技術層面,推動可解釋性、魯棒性、可控性等關鍵技術指標的研發與標準化;在倫理層面,將公平、透明、問責、人類監督等價值原則轉化為可評估、可審計的具體準則;在法律層面,則需明確責任主體、事故歸責、數據與算法權利等法律邊界,為技術創新劃定安全的“競技場”。
第三,治理主體需形成“多元共治”的格局。 政府、企業、科研機構、行業組織、公眾及國際社會需共同參與。政府負責制定頂層設計、底線規則與國際協調;企業與研發機構需承擔主體責任,建立內部治理與倫理審查委員會;行業組織可推動形成共識性標準與最佳實踐;公眾參與則能確保技術發展符合社會公共利益。趙剛特別指出,在通用人工智能領域,加強全球對話與合作,探索建立國際性的治理準則與協調機制至關重要,以避免“治理洼地”和惡性競爭。
針對人工智能通用應用系統的具體挑戰,趙剛進一步分析了幾個關鍵治理領域:在安全與可控性方面,必須確保系統目標與人類價值觀對齊,防止濫用和自主產生危害;在數據與隱私方面,需在賦能系統與保護個人權利之間取得新平衡;在經濟與社會影響方面,需前瞻研究對就業、財富分配和社會結構的沖擊,并制定適應性政策。
趙剛道,人工智能的現代化治理并非為了束縛創新的手腳,而是為其鋪設更堅實、更可持續的發展軌道。面對通用應用系統這一可能重塑人類文明形態的強大技術,我們唯有以高度的責任感和前瞻性,構建起理性、包容、有效的現代化治理體系,才能確保人工智能技術最終造福全人類,引領社會邁向智能、公平、繁榮的新未來。本次講座為業界、學界和政策制定者理解與應對下一波人工智能浪潮的治理挑戰,提供了極具價值的框架性思考。